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包括核电站消防检查、典型电网工程投资成效监管检查、电力调度与交易及信息披露情况检查在内的14个抽查事项,明确了随机抽查主体、对象、内容、比例和频次等内容。
《实施方案》强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要求随机抽查必须有法律、全国人大决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为依据。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的随机抽查事项以《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修订)》为准,清单范围的事项必须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没有列入随机抽查清单的检查事项,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避免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能列入清单的要逐步列入清单。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和信用监管。对随机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监管对象按其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随机抽取比例,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系统功能,由系统确认随机抽查主体、比例、频次、内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遵规守纪的抽查对象予以表扬,并在一定时间内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违规问题较多的抽查对象,加大抽查力度,及时进行复查,如整改不及时则依法从重处罚。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表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将有利于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据了解,《实施方案》印发后,2015年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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