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林省松原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建设“信用松原”。
在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方面,提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推广信用承诺,引导信用承诺公示;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推动信用报告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使用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在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方面,提出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依托松原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自主申报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松原”网站自主自愿申报信用信息;规范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共享;加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力度,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在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方面,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依法依规认定并公开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监管和惩戒力度;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在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方面,提出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松原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好与国家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大力推进“双公示”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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